预付款
在提交调解申请之前或之后,必须向NZIAC支付一笔预付款。该预付款是调解费的一部分,其金额应根据申请人对争议总额的合理估算来计算。
作为调解保证金应支付的预付款金额,以及任何特定日超过8.0小时的额外调解时间的费率如下:
争议金额 | 预付款:包括每日最多8.0小时的调解费用 | 加班时间:任何一天工作时间超过8.0小时后的每小时费率 |
|---|---|---|
≤ 100,000 美元 | $8,500 | $550 |
100,000 美元 ≤ 250,000 美元 | $9,250 | $600 |
250,000 美元 ≤ 500,000 美元 | $10,000 | $650 |
50万美元 ≤ 100万美元 | $10,750 | $700 |
≥ 100万美元 | $11,500 | $750 |
权利与义务纠纷 | $10,000 | $650 |
NZIAC因调解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不包含在预付款中,并将按实际成本收取。此类费用可能包括(例如)差旅费和住宿费、场地及设备租赁费,以及茶点费。
在预付款全额付清之前,NZIAC 不会就调解员的任命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性措施。
为计算争议金额,双方必须将商品及服务税(GST)、增值税或任何其他可能适用的类似税种计入其中。
除非利息索赔金额超过本金总额,否则将不考虑利息;若利息索赔金额超过本金总额,则调解费将仅根据利息索赔金额计算。
调解预付款涵盖调解员为调解所进行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其出席为期一天或部分天数的调解会议的时间(“一天”定义为一年中任意一天上午9:00至下午5:00之间的8.0小时)。 若调解员在任何一天为履行调解职责所需的出席时间超过8.0小时,超出部分将按小时计费。预付款还包括1,250美元的不可退还行政费,无论索赔是否达成和解、各方是否撤回调解协议,或是在调解开始前是否已达成和解协议,该款项均须全额支付。
预付款不包括与调解有关的设施及支持服务的使用费、租赁费及相关费用。
补充预付款——款项拨付
在首次调解会议之前,NZIAC 可要求各方就预计的调解费用及开支预付补充款项,包括预计调解需进行超过一天时所需的调解费,以及/或用于支付差旅费、住宿费和场地租赁费。
在调解过程中,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可不时要求当事方就调解费用或开支——无论是已发生还是将要发生的、系代表当事方或为当事方利益而产生的——向其支付一项或多项补充、临时和/或最终预付款及保证金。所有此类预付款均应按要求汇入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的信托账户。
此类存款产生的任何利息将由NZIAC作为其自有财产予以保留。
如果任何应缴的押金或预付款未在收到请求后三日内全额支付,登记处将通知双方当事人,以便其中一方或另一方能够支付所需款项。如果在随后的三日内仍未支付,登记处可下令暂停或终止调解。
调解结束后,NZIAC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各方出具最终结算单,并将保证金的任何未动用余额按各方缴纳的比例退还给各方,除非各方另有指示。
何时需要付款?
预付款必须在提交调解申请之前或之后立即支付给NZIAC。
须在首次预定调解会议召开前至少五天支付一笔补充款项,用于支付调解的预计费用和开支,包括预计需要进行多于一天调解时产生的调解费,以及/或用于支付已发生或将发生的、代表当事方或为当事方利益而产生的开支。
如果与调解相关的应付费用和开支超过已持有的担保金,则需支付一笔额外补充款项。
各方必须在收到NZIAC关于此类额外费用和开支的通知后三日内支付任何补充款项。
NZIAC通常要求在提供调解服务之前预付所有费用和开支。根据本规则,在任何款项未结清的情况下,NZIAC或调解员均不会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性措施。
付款责任
双方可就调解费及费用的支付事宜自行达成任何安排。
然而,无论双方之间有何约定,双方均应始终就调解费及费用,以及NZIAC为追讨任何逾期款项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承担连带责任。
付款方式
所有NZIAC费用和开支均可通过直接入账、银行转账或信用卡(仅限Visa和MasterCard)支付。所有信用卡支付除需支付公布的NZIAC费用外,还需额外支付2.95%的商户交易费。
与调解相关的所有费用、开支和成本均将以新西兰元开具发票,但可按付款时的现行汇率使用其他可兑换货币支付,前提是任何汇款和/或货币兑换费用均由付款方承担。
取消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若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NZIAC取消已安排的调解会议——无论当事方之间的争议是否已解决,或调解会议是否经双方协议延期,或调解申请是否因任何原因被当事方或调解员撤回或终止—— 且该通知在预定调解会议日期(含该日)起10至6天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被NZIAC收到(或终止程序在此期间完成),NZIAC可收取取消费用,金额为原定调解会议全程预留出席时间所对应调解日费率的50%。
如果收到此类通知,或终止通知是在预定调解会议日期(含该日)前五天或更短时间内发出的,NZIAC 可收取取消费用,金额为原定参加调解所预留的整个时段内调解日费率的75%。
如果争议已解决,或者各方撤回了《调解协议》,则在此日期之前产生的调解费和费用(包括任何应得的取消费用),将从作为调解保证金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在收到和解通知或《调解协议》撤回通知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NZIAC作出相应指示,否则保证金余额将按各方的保证金缴纳比例退还给各方。
如果调解费和费用超过作为担保金留存的金额,各方必须在收到NZIAC关于此类额外费用的通知后三日内支付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