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概述
启动该流程
各方需要达成一致,同意进行调解。他们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这一协议。
指定调解员
通常会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一名调解员,紧急案件则会更早指派。
准备工作
双方和调解员做好充分准备,是调解成功的关键。请确保在调解开始前做好一切准备,为成功奠定基础。
开场白
调解中的开场陈述是各方首次表达自身观点和目标的机会,为后续谈判奠定基础。
问题识别
在调解过程中,厘清问题是理解冲突、促进讨论并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的关键。
联席会议和党团会议
调解程序通常包括联合会议和分组磋商。这两个阶段会根据需要交替进行,以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结果
调解的结果可能包括全面和解、部分和解或未能达成和解,但这一过程始终有助于增进理解、维护关系并确保保密性。
调解费用
我们致力于提供成本合理的流程解决方案。了解更多关于调解费用的信息。
步骤 1. 启动流程
首先,双方需就采用调解方式达成一致。双方可通过签署调解协议(采用NZIAC格式或双方自拟格式)来实现这一点。此外,双方也可在合同中采用NZIAC示范调解条款,该条款允许今后出现的任何争议均通过此方式解决。
此外,他们还可以通过在合同中采用NZIAC模式的调解条款来实现这一点,该条款允许以这种方式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启动该程序,申请人(即启动程序的一方)需要发送一份《调解通知书》以告知对方。如果双方在争议发生后已同意进行调解,则无需此步骤。
无论选择哪种方案,申请人均需首先向NZIAC提交申请以启动该程序。随后将指派一名登记官负责该案,并在整个调解过程中为各方当事人、其顾问以及调解员提供协助。
步骤 2. 指定调解员
除非相关当事人已就具体人选达成一致,否则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负责指定调解员。NZIAC在收到完整的申请并确认付款后,即会作出该指定。如果当事人已有心仪人选,该人选必须符合特定标准,且NZIAC必须认可其具备适当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在选定调解员时,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会综合考虑多项因素,例如当事方之间的任何协议、争议的性质和金额,以及该人员能否有效调解本案。被任命的调解员必须保持中立,不得作为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任何任命均为最终决定,并由注册处签发的《任命通知书》予以确认。
第 3 步:准备工作
在开展调解之前,调解员和相关各方都必须确保做好充分准备。调解员可在任何联合调解会议之前与各方进行沟通,以便自我介绍、确立调解的流程框架,并解答各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调解员的准备工作还包括对争议、相关各方以及引发调解的背景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根据争议的性质,调解员可能会要求当事方在调解前交换立场声明。 立场陈述书是各方在调解前准备的一份文件。它概述了各方对争议的理解、各自的立场以及所关切的利益。该文件有助于厘清当前争议焦点,并为调解过程中的讨论奠定基础。通常,各方会将立场陈述书交换给对方及调解员,使所有参与方都能清晰地了解争议情况及各方的立场。
调解是一种谈判,在调解过程中,考虑对方的需求和利益,并思考可能实现互利或双方满意的方案,也是很有帮助的。毕竟,调解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平台,使他们能够以建设性的方式进行互动并解决问题,以期以各方都能满意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4步:开场陈述
调解中的开场陈述是该程序的第一步,双方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立场。本质上,这是各方对争议的陈述,他们会在其中概述自己的主要关切、利益以及希望通过调解实现的目标。
开场陈述的目的是为随后的讨论奠定基础。它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安全且有条理的空间,使大家能够在不受打扰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观点。这有助于所有参与者从彼此的角度理解情况,为建设性的对话和谈判过程奠定基础。
第 5 步:问题识别
在调解过程中,确定争议焦点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调解员会协助各方厘清并理解需要解决的核心冲突点。这并非要判定谁对谁错,而是要了解对各方而言什么最为重要。
必须认识到,调解是一个灵活的过程,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不过,在初期阶段,调解员通常会引导各方进行联合讨论,让每个人都能坦率地表达自己的关切。这有助于将潜在的问题摆上台面。这些问题可能是误解、期望的差异,或是利益冲突。一旦确定了这些问题,就可以在调解过程中逐一加以解决。
这一识别争议的步骤有助于厘清争议,往往还能发现双方的共同点比最初想象的要多。这使得双方更容易朝着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迈进。
第6步. 联席会议和党团会议
在调解过程中,联合会议和分组磋商是两个常见的阶段。在联合会议中,所有当事方齐聚一堂,共同讨论当前的问题。在调解员的协助下,他们坦诚地表达各自的观点、关切以及期望达成的目标。通过联合会议,各方能够清楚地了解彼此的立场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单独会谈是指调解员分别与各当事方进行的非公开会谈。这些会谈具有保密性,使各当事方能够与调解员坦诚地讨论其关切事项及可能的解决方案。随后,调解员可利用这些信息,引导各方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些非公开会谈为各当事方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空间,让他们能够在不被评判的情况下,放心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未经许可,调解员不会将闭门会议中披露的任何内容告知其他当事人。
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可根据需要参加或退出联合会议和分组磋商,以确保调解工作尽可能有效、高效地进行。
第 7 步. 成果
调解程序的结果可能各不相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各方可能达成全面和解,所有问题均得到解决并达成一致。这是理想的结果,最终形成一份各方均满意且对所有相关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正式协议。该协议可能内容全面,涵盖争议的所有方面;也可能仅限于特定的争议点。
在其他情况下,可能达成部分和解,即仅解决部分争议,而非全部争议。这仍然是有益的,因为它能缩小争议范围,使后续的谈判或法律程序更易于处理。
也有一些情况是未能达成和解。虽然这看似是一种失败,但需要注意的是,调解过程本身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它为各方提供了一个表达观点、理解彼此立场的平台,有助于更清晰地认识争议的本质。这对维系双方关系具有重要价值,并可能为今后的谈判创造有利条件。
无论结果如何,保密性都是调解的基本原则。调解过程中讨论的任何内容通常都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在法庭上使用,也不得向调解之外的第三方披露。这有助于促进开放、诚实的沟通,因为各方可以畅所欲言,无需担心自己的言论日后会被用作不利于自己的证据。这种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调解员,除非法律要求或经所有当事人同意,否则调解员通常不得披露有关调解过程或结果的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