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是全球商业和法律领域的一个重要特征。现代商业仲裁的主要目标是,根据争议金额及相关问题的复杂程度,以公平、迅速且经济高效的方式解决任何争议。
为了确保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实现这一目标,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制定了一套既严谨可靠、又明确无误,同时在仲裁程序方面采用符合常识的创新方法的《仲裁规则》。
本规则旨在为当事方提供最广泛的选择权和能力,使其能够采用公平、迅速且经济高效的全面管理程序,并针对争议金额及所涉问题的复杂程度作出相称的应对。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对于根据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规则》进行的仲裁,若索赔金额大于或等于250万新西兰元,则标准《仲裁规则》将适用于所有此类仲裁。
如果索赔金额低于250万新西兰元,或者申请人仅寻求宣告性救济,则仲裁应受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相关《快速国际仲裁规则》的管辖,即:
- 如果索赔金额低于250,000新西兰元,或者索赔人仅寻求宣告性救济,则适用NZIAC EIA60仲裁规则;
- 若索赔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00新西兰元且小于100万新西兰元,则适用NZIAC EIA90仲裁规则;以及
- 若索赔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新西兰元且小于250万新西兰元,则适用NZIAC EIA120仲裁规则。
如需了解上述各项选项的更多信息并查阅相关规则的副本,请从以下选项中选择:
虽然我们鼓励仲裁程序中的所有当事人采用《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仲裁规则》,但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仍可根据当事人约定受其约束的任何仲裁规则指定仲裁员并管理仲裁程序。采用《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仲裁规则》并非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指定仲裁员并管理仲裁程序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