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仲裁是一种正式的争议解决程序,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同意将其之间的争议提交给一位被称为“仲裁员”的独立人士,以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如果仲裁地设在新西兰,该程序受《1996年仲裁法》和《2007年仲裁修正案》的管辖。仲裁员作出的裁决(称为“裁决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可作为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流程概述

仲裁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的途径,能够快速、经济、私密且保密地解决争议,且不必严格遵循诉讼中那些程式化、技术性的程序。尽管仲裁与诉讼密切相关,但两者存在若干关键差异,这使得仲裁成为国家诉讼之外一种重要且具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 特别是,仲裁赋予当事方选择裁决人、听证地点和时间的权力,并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自主控制仲裁程序——这些程序可根据争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调整。

新西兰亚太仲裁中心(NZIAC)处于亚太地区现代商业争议解决领域的最前沿,依据其全面的仲裁规则提供全程管理的仲裁服务,包括快速程序以及固定费用和费用上限服务。NZIAC的服务以合理且透明的价格,为当事人提供最高质量的仲裁服务。

启动该流程

各方需要就进行仲裁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这一协议。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通常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成,紧急案件则会更早组成。

方向会议

本次指示会议旨在促进该程序的高效进行。

案件提交

各方均应提交书面陈述,概述相关事实、证据及法律论点。

听证会

可能会举行正式听证会,不过仲裁通常也是基于书面材料进行的。

补充信息、实地考察和检查

仲裁庭可向任何一方当事人索取进一步信息,以协助其作出裁决。

奖项

仲裁庭在收到所需的所有信息后,将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

我们致力于提供成本合理的程序解决方案。了解更多关于仲裁费用的信息。

步骤 1. 启动流程

首先,双方必须同意采用仲裁方式。他们可以通过在合同中加入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的示范仲裁条款来达成这一协议。这样一来,未来出现的任何分歧或争议均可通过仲裁予以解决。

即使他们在合同中未纳入该条款,在争议发生后,他们仍可通过签署仲裁协议来启动仲裁程序。 

如果当事双方在争议发生前已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则希望启动仲裁程序的一方(称为“申请人”)需要向另一方(称为“被申请人”)发送《仲裁通知书》,告知其希望通过仲裁解决该争议。 

要启动该程序,申请人需向新西兰仲裁中心(NZDRC)提出申请。随后,将指派一名案管员负责该案,并在整个仲裁过程中协助各方当事人、其顾问以及仲裁庭。 

步骤2. 指定仲裁庭

除非当事人已就指定人选达成一致,否则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负责指定仲裁庭。

通常,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指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任何任命均在NZIAC收到完整的申请并收到用于支付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保证金后方可作出。

如果各方心中已有特定人选,该人选必须符合特定标准,且必须经新西兰独立仲裁中心(NZIAC)批准,确认其符合资格、独立且公正。

在选任仲裁员时,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会综合考虑多项因素,例如当事方之间的任何协议、争议的性质和价值,以及该仲裁员是否有能力有效、高效地处理该案件。被选任的仲裁员必须保持公正,并独立于当事方。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任何选任决定均为最终决定,并由注册处发出《选任通知书》予以确认。

注:“仲裁员”和“仲裁庭”这两个术语可互换使用。

第3步:方向会议

通常,仲裁员会组织一次预备会议。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商讨时间安排和程序细节,例如各方计划提供哪些信息以及何时提供。这种积极主动的案件管理方式有助于确保各方都清楚后续流程及时间节点,并能促进程序顺利、高效地进行。 

第4步:提交案件

初步会议结束后,各方均需准备并向仲裁员及所有其他相关方提交其案件陈述。该陈述应包含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和证据。

案件提交材料必须明确说明争议的性质和依据、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各方对此的立场以及其寻求的处理结果。如果涉及合同,应附上合同副本或相关条款。此外,提交材料还应包含当事人为支持其主张所依据的任何陈述、报告、文件或其他证据。

通常,兑换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提出索赔的索赔人;
  • 被告提交答辩状;以及
  • 原告(们)提交任何答辩状。

第 5 步:听证会

一旦双方交换了所有相关文件,且除非双方已同意仅依据这些文件(不举行听证会)继续处理,否则将安排正式听证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方可在对任何证人进行交叉询问之前作简短的开场陈述。证人证言通常被视为已宣读,这意味着证人无需口头陈述其主要证言。相反,听证会将侧重于根据证人的书面证人陈述对其进行交叉询问。仲裁庭也可向任何证人提问。

结案陈词可在听证会结束时提交,通常在听证会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

第6步:补充信息、实地考察和检查

在作出裁决(即仲裁员作出的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仲裁员认为当事方最初提交的材料不够详细或不够清晰,以致无法使其作出知情且公正的决定,则可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在收到上述补充信息后,争议中的任何其他当事人均有权提交答辩。该答辩应提交给仲裁员及所有其他当事人。 

有时,作为听证程序的一部分,可能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或检查,特别是当争议涉及实物资产、地点或状况时,必须亲眼查看才能准确理解和评估。这使仲裁员能够在实际情境中观察争议标的,从而作出更全面、更准确的裁决。 

第 7 步:颁奖

仲裁庭负责作出裁决,就提交给它的各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

此决定是在仔细审查了各方提交的材料、文件、证据、听证会上的相关信息以及所要求的任何补充信息之后作出的。 

裁决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附有裁决理由的说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可强制执行。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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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最合适的争议解决程序是什么?

确定最合适的争议解决程序,主要取决于争议的性质以及各方解决争议的意愿。如果您能向我们简要概述争议内容及相关情况,我们将协助您确定最佳方案。

调解员将协助推进调解程序,以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但不会为双方作出任何决定。

不一定。许多预备听证会可以通过电话会议或在线会议进行。主要听证会可以采取现场、在线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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