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概览
NZIAC 提供一项全程管理的仲裁-调解(Arb-Med)服务。为确保仲裁-调解服务的费用与争议金额相称,我们根据争议金额对该服务中仲裁部分的仲裁员费用设定了上限。
为计算争议金额,须将可能适用的商品及服务税(GST)、增值税或任何其他类似税费,连同所有以新西兰元计价的请求、反诉及积极抗辩的金额一并相加。
除非一方当事人主张的利息超过本金总额,否则不予考虑利息;若出现上述情况,争议金额将仅根据利息主张的金额计算。
所列金额均为新西兰元,并已包含商品及服务税(如有)。
预付款
在提交仲裁调解申请之前或之后,必须向NZIAC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必须包括:
(a) 注册费;
(b) 一笔用于支付管理费的款项,其金额应根据申请人对争议总额的合理评估计算;以及
(c) 作为仲裁庭费用和开支担保金的一笔款项,其金额应根据申请人对争议总额的合理估算计算。
在预付金全额付清之前,NZIAC将不会就仲裁庭的任命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性措施。
注册费
根据第5.5至5.7条的规定,各方须向NZIAC支付以下不可退还的注册费:
(a) 由一名仲裁员主持的Arb-Med仲裁,费用为1,000.00美元;或
(b) 若Arb-Med的仲裁员超过一名,则为2,000.00美元。
管理费
根据第5.5至5.7条的规定,各方必须按照以下时间表向NZIAC支付一笔不可退还的管理费:
争议金额 | 管理费 | |
|---|---|---|
≤ 250,000 美元 | $1,250 | |
250,000 美元 ≤ 500,000 美元 | 1,250美元,外加超过250,000美元部分的0.7% | |
50万美元 ≤ 100万美元 | 3,000美元,外加超过500,000美元部分的0.4% | |
100万美元 ≤ 250万美元 | 5,000美元,外加超过100万美元部分的0.16% | |
250万美元 ≤ 500万美元 | 7,500美元,外加超过250万美元部分的0.1% | |
500万美元 ≤ 1000万美元 | 10,000美元,外加超过500万美元部分的0.1% | |
1,000万美元 ≤ 5,000万美元 | 15,000美元,外加超过1,000万美元部分的0.0125% | |
5,000万美元 ≤ 1亿美元 | 20,000美元,外加超过5,000万美元部分的0.02% | |
≥ 1亿美元 | 30,000美元,外加超过1亿美元部分的0.01%,上限为50,000美元 | |
仅限宣告性救济 | $3,000 |
紧急临时救济
如申请紧急临时救济,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紧急临时救济申请时,按照以下收费标准向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支付一笔额外的、不可退还的行政费:
争议金额 | 行政费——紧急临时救济 | |
|---|---|---|
≤ 500,000美元 | $1,000 | |
250,000 美元 ≤ 500,000 美元 | $1,250 | |
50万美元 ≤ 100万美元 | $1,500 | |
100万美元 ≤ 250万美元 | $1,625 | |
250万美元 ≤ 500万美元 | $1,750 | |
500万美元 ≤ 1000万美元 | $2,000 | |
1,000万美元 ≤ 5,000万美元 | $2,500 | |
5,000万美元 ≤ 1亿美元 | $2,750 | |
≥ 1亿美元 | $3,000 | |
仅限宣告性救济 | $1,500 |
管理费不包括仲裁庭的费用和开支,也不包括与仲裁-调解程序相关或为此程序提供的设施及支持服务的使用费、租赁费及相关费用。
仲裁员的费用和开支
仲裁员有权就其从事仲裁调解程序相关职责所花费的时间确定并收取费用。
仲裁费
仲裁员有权根据其在履行仲裁职责期间所完成的工作,确定并收取合理的费用;除特殊情况外,该费用不得超过下表所列的最高限额(“表列最高费用”):
争议金额 | 行政费——紧急临时救济 | |
|---|---|---|
≤ 250,000 美元 | $30,000 | |
250,000 美元 ≤ 500,000 美元 | 35,000美元,外加超过250,000美元部分的2% | |
50万美元 ≤ 100万美元 | 40,000美元,加上超过500,000美元部分的3% | |
100万美元 ≤ 250万美元 | 55,000美元,外加超过100万美元部分的2% | |
250万美元 ≤ 500万美元 | 85,000美元,加上超过250万美元部分的1.6% | |
500万美元 ≤ 1000万美元 | 125,000美元,外加超过500万美元部分的0.5% | |
1,000万美元 ≤ 5,000万美元 | 150,000美元,外加超过1,000万美元部分的0.125% | |
5,000万美元 ≤ 1亿美元 | 200,000美元,加上超过5,000万美元部分的0.2% | |
≥ 1亿美元 | 300,000美元,外加超过1亿美元部分的0.01%,最高不超过500,000美元 | |
仅限宣告性救济 | $40,000 |
在特殊情况下,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可应一名仲裁员的申请(该申请应抄送各当事方),在给予各当事方陈述意见的机会后,将该仲裁员有权就该仲裁获得的报酬金额定为高于《附表》规定的最高费用标准。 如某一方当事人希望行使该权利,则该方必须在收到仲裁员关于追加费用的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其答复通知NZIAC、仲裁员及所有其他当事人。
为支持就《费率表》规定的最高费用之外的额外款项提出的索赔,仲裁员的包干制小时费率不得超过每小时850.00新西兰元。
为避免任何歧义,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就将仲裁员有权获得的费用提高至超过该仲裁案《费用表》规定的最高费用限额所作出的决定,属于根据《规则》第34.1条作出的行政性质的决定。
临时救济、简易程序、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
仲裁员有权确定并由当事方支付一笔超出《费用表》所列最高费用的金额,该金额应基于仲裁员为裁决任何关于临时救济、提前驳回索赔或抗辩、追加当事人或合并案件的申请所做的工作而确定,且该金额应属合理(“附加费”)。
若就仲裁员确定的附加费发生任何争议,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将在给予各方陈述意见的机会后,确定仲裁员有权获得的附加费金额。如某一方希望行使该权利,则该方必须在收到拟议附加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和仲裁员提交其答复。
为免生疑问,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就仲裁员在裁决任何关于临时救济、提前驳回索赔或抗辩、加入诉讼或合并审理的申请时有权获得的额外费用所作出的决定,属于根据《规则》第34.1条作出的行政性决定。
调解费
仲裁员有权根据其在履行调解职责期间所完成的工作,确定并收取合理的费用(调解费)。
为支持支付调解费的索赔请求,仲裁员的小时费率不得超过每小时850.00新西兰元。
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就应向仲裁员支付的调解费金额所作出的决定,是根据《规则》第34.1条作出的行政性质的决定。
Arb-Med 费用
除费用外,NZIAC还有权追偿仲裁-调解程序中的实际和合理的费用,包括仲裁员的实际和合理的费用。
更换仲裁员时应缴纳的费用
如果仲裁员因事实或法律原因,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其职务,或者主动辞职,或者根据《规则》第6.18条或第7.1至7.7条被替换,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将确定应支付给被替换仲裁员的费用和开支金额(如有)。 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退出或被替换的依据、仲裁员在仲裁-调解程序中已完成的工作,以及案件标的的复杂程度。
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担保
在各方按照以下时间表,将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规定的保证金(以可自由支配资金形式)汇入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的信托账户之前,NZIAC不会向各方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
争议金额 | 保证金金额 | |
|---|---|---|
1 名仲裁员 | 3 名仲裁员 | |
≤ 250,000 美元 | $10,000 | $25,000 |
250,000 美元 ≤ 500,000 美元 | $15,000 | $35,000 |
50万美元 ≤ 100万美元 | $20,000 | $45,000 |
100万美元 ≤ 250万美元 | $25,000 | $55,000 |
250万美元 ≤ 500万美元 | $30,000 | $65,000 |
500万美元 ≤ 1000万美元 | $35,000 | $75,000 |
1,000万美元 ≤ 5,000万美元 | $40,000 | $85,000 |
5,000万美元 ≤ 1亿美元 | $45,000 | $90,000 |
≥ 1亿美元 | $50,000 | $100,000 |
仅限宣告性救济 | $20,000 | $45,000 |
临时救济、简易程序及共同诉讼的担保
如申请临时救济、提前驳回索赔或抗辩,或申请加入仲裁,申请人必须按照以下规定向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支付额外款项,作为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保证金:
争议金额 | 额外的安全措施 | ≤ 250,000 美元 | $5,000 |
|---|---|
250,000 美元 ≤ 500,000 美元 | $7,500 |
50万美元 ≤ 100万美元 | $10,000 |
100万美元 ≤ 250万美元 | $11,125 |
250万美元 ≤ 500万美元 | $12,500 |
500万美元 ≤ 1000万美元 | $15,000 |
1,000万美元 ≤ 5,000万美元 | $17,500 |
5,000万美元 ≤ 1亿美元 | $18,750 |
≥ 1亿美元 | $20,000 |
仅限宣告性救济 | $10,000 |
保证金金额并非估算值
作为仲裁庭费用和开支担保而支付的任何款项,仅为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初步预付款,该费用和开支将根据《规则》本附录所列标准予以计算。
首笔预付款仅为象征性金额,并非对Arb-Med程序费用的预估。 仲裁庭有权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支付的合理费用;除特殊情况外,该费用不得超过上文规定的最高费用限额,并应包括仲裁庭根据本规则有权收取的任何调解费、附加费或取消费。
补充预付款和中期付款
在仲裁程序进行期间,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可不时要求当事方就仲裁-调解程序中已发生或将发生的、代表当事方或为当事方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支付一笔或多笔补充、临时和/或最终预付款及保证金。所有此类预付款均应按要求汇入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的信托账户。
登记处可不时根据仲裁庭的指示,将当事方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作为向仲裁庭支付临时款项的担保,并向当事方出具最新的会计报表。
此类存款产生的任何利息将由NZIAC作为其自有财产予以保留。
多个当事人
在涉及多个当事方的仲裁-调解程序中,第1至4节的规定应作必要调整后适用;但对于仲裁-调解程序中的第三个及之后每个新增当事方,注册费应在相关规定金额的基础上增加50%。
合并诉讼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加入申请》之前或之后立即向NZIAC缴纳加入费。加入费必须包括:
(a) 不可退还的注册费为:
(i) 由一名仲裁员担任的Arb-Med仲裁,费用为1,000美元 ;或
(ii) 若 Arb-Med案件中 仲裁员人数超过一名,则为2,000美元 。
(b) 作为管理费预付款的一笔款项,其金额应根据申请人对其针对非当事方的反诉以及非当事方的反诉和/或积极抗辩所作的合理评估来计算;以及
(c)作为仲裁庭费用和开支担保的预付款,其金额应根据申请人对其针对非当事方的反诉以及非当事方的反诉和/或积极抗辩所作的合理评估来计算。
在加入申请费全额付清之前,NZIAC将不会就该加入申请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性措施。
倘若仲裁庭驳回了加入仲裁申请,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将向申请人退还其预付的全部行政费,以及作为仲裁庭费用和开支保证金而支付的任何未动用款项。
合并
申请人必须向NZIAC支付一笔不可退还的合并费,金额为:
(a) 2,000美元,前提是 每个仲裁庭均由一名独任仲裁员组成;或
(b) 若 一个或多个仲裁庭由一名以上仲裁员组成,则为3,500美元 。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合并申请之前或之后立即缴纳合并费。
在合并费缴清之前,NZIAC将不会就合并申请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性措施。
为避免疑义,仲裁员就合并的Arb-Med程序有权收取的费用,应为就每项Arb-Med程序应支付的单独《附表》所列最高费用的总和(连同仲裁庭根据本规则有权收取的任何调解费、附加费或取消费)。 该费用并非根据合并的各“仲裁-调解”程序中争议金额的总和计算得出。
何时需要付款?
预付款必须在提交仲裁调解申请之前或之后立即支付给NZIAC。
NZIAC 可不时要求各方就仲裁调解(Arb-Med)过程中为各方或为各方利益已产生或将产生的费用及开支,支付一笔或多笔补充款项。
如果实际争议总额大于用于计算初步付款的金额,则最终补充付款必须包括:
(a) 管理费的剩余余额,应按照《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仲裁-调解规则》附录1第3节所列的收费表计算;以及
(b) 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剩余余额,应按照《规则》本附录所列标准计算。
各方必须在收到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关于此类额外费用和开支的请求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补充款项。
如果任何应缴的押金或预付款未在收到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登记处将就此通知各方,以便其中一方或另一方能够支付所需款项。如果在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仲裁庭可裁定暂停或终止Arb-Med程序。
如果仲裁调解程序的费用和开支低于NZIAC作为担保而扣留的金额,NZIAC将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各方提供仲裁庭的裁决书。
如果Arb-Med程序的费用和开支超过作为担保金存入的金额,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仲裁庭的实际费用和开支通知各方,并要求各方支付差额以领取裁决书。 待余款付清后,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将向各当事方提供一份裁决书副本。
在《协议裁决》或《终局裁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将尽快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关于已收到的保证金和预付款以及已向仲裁庭支付款项的最终财务报表,并按照仲裁庭确定的方式,将保证金中未使用的余额退还给双方当事人。
在根据本规则尚有款项应付期间,NZIAC 不会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性措施。
付款责任
双方可就仲裁调解费及费用的支付事宜自行达成任何安排。
然而,无论双方之间有何约定,无论仲裁庭是否作出确定仲裁费用和开支的裁决,双方均应始终对仲裁庭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全额赔偿原则承担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NZIAC)的管理费以及该中心为追讨任何逾期款项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
所有NZIAC费用和开支均可通过直接入账、银行转账或信用卡(仅限Visa和MasterCard)支付。所有信用卡支付除需支付公布的NZIAC费用外,还需额外支付2.95%的商户交易费。
与Arb-Med程序相关的所有费用、开支和成本均将以新西兰元开具发票,但可按付款时的现行汇率以其他可兑换货币支付,前提是任何汇款和/或货币兑换费用均须由付款方承担。
结算或提现
如果争议在作出确定所有争议事项的部分裁决之前已得到解决,或者各方撤回了《仲裁-调解协议》,则仲裁庭在此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和开支(包括任何应得的取消费用以及NZIAC管理费的任何未付余额)将从各方为仲裁-调解程序费用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在收到《仲裁调解协议》的结算或撤销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NZIAC作出相应指示,否则保证金余额将按双方缴纳保证金的比例退还给各方。
如果“费用及开支”与“NZIAC管理费”的合计金额超过作为担保金持有的金额,各方必须在收到NZIAC关于此类额外费用及开支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差额。
取消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一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仲裁庭,原定会议、调解会议、实地考察或听证会的日期需予以取消,无论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是否已解决,或者该会议、 调解会议、现场勘查或听证会是否经双方协议延期,抑或因任何原因由当事方撤回或终止《仲裁-调解申请》,且仲裁庭在原定会议、 调解会议、现场勘查或听证会之日(含该日)起15至11个工作日内,仲裁庭可收取相当于其为出席该事项预留的全部时间段内每日收费50%的费用(即“取消费”)。
如果收到此类通知的时间距离原定会议、调解会议、现场查验或听证会的日期(含该日期)在十个工作日内或更短,仲裁庭可收取取消费用,金额为仲裁庭为出席该事项而预留的整个期间每日费用的75%。
为计算取消费用之目的,仲裁员的每日收费不得超过8小时,每小时费率为850.00新西兰元。